出版伦理声明

出版伦理声明

《林业与生态科学》报道林业与生态学领域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和科研进展,反映林业与生态学领域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学术交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高等教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本着坚守高标准出版伦理道德的理念,以透明的、规范的服务践行这一承诺,并在发现作者文章存在学术不端的情况时提供正确的建议,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意识并践行道德规范。以下我们列出几项对本刊而言至关重要的出版道德理念与准则,以供投稿者参考,更详尽的内容,敬请参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 (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的官方网站(http://www.publicationethics.org)以及欧洲科学编辑学会(EASE)等机构制定的出版道德标准。

一、作者的出版伦理

  作者有义务表明论文为原始性研究工作内容(综述除外),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本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其内容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和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不另投其他刊物。

  引用文献均已明确标明引证来源,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清单。为本文提供资助、咨询的单位和个人等,均已在致谢中列出。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的修改意见。同意所投送的稿件在发表后,该论文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权和独家代理权授予《林业与生态科学》编辑部。

  作者务必杜绝如下学术不端行为:

1.一稿多投。作者有义务确保投稿论文的原创性,并确认从未发表过。故意再次发表已出版的论文,是严重违反出版道德伦理的行为。最重要的原则为:投稿论文需具有原创性,并未同时投稿至其他期刊。若该论文已经以不同形式发表(包含不同语言发表),或是有类似的论文已出版、已翻译,作者均需在投稿时加以说明。

2.剽窃。剽窃是最常见的一种违反出版伦理行为。指作者未经原创者同意、未以引用文献或致谢方式,刻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剽窃的形式包含直接转帖及改写他人的作品,可涉及数据、文字、语句、段落及想法和概念。本刊绝不允许任何剽窃行为。

3.合作/著作者身份。表明作者身份是为了确保对本研究有贡献的人员能得到认可,也表示其对该研究负责。蓄意扭曲研究者与该研究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当的行为,会损及研究结果的可信度。投稿作者需取得共同作者的授权与同意,方可投稿。

4.原创性。作者不应将已出版的数据当作原始资料再次投稿,只有作者明确告知与适度引用时除外。

5.研究造假。研究造假是指数据或结论非由实验或研究所得,而是作者伪造篡改而来。在任何情况下,研究者都不应造假。

二、同行评议专家的出版伦理

  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审内容严格保密,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

1.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

2.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3.按时对审阅稿件填写审稿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编辑部。如不能按时完成,应说明情况并退回稿件。

4.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如要使用,须征得作者同意。

5.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都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用途。审稿人不得审阅与文章作者、单位、企业由于竞争、合作而产生的有利益冲突的文章。

三、编辑的出版伦理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对作者及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规避人情稿。

1.编辑应当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编辑应当遵守期刊编委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同时遵守涉及诽谤、侵权和剽窃的相关法律规范来选用文章。

2.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信作者、评审人、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论文的信息。

3.公正选取稿件,接收或拒绝文章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重要性、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

4.编辑的文章有较大修改时要及时与作者沟通,征得作者同意。

5.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6.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文章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7.编辑应当确保作者投稿的信息不得用于编辑个人的研究或供他人研究采用;确保盲审过程中审稿人、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身份得到保护。

8.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9.编辑应当确保论文评审的公正合理。一旦出现与文章相关作者、单位、企业由于竞争、合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或合作关系,编辑必须提出撤换审稿人,由主编或其他编委会成员来负责论文的评审。

四、读者的出版伦理

  编辑渎职、把关不严,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读者可向《林业与生态科学》编辑部、编委会和期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投诉,若情况属实,将给以适当处分或公开道歉。

为维护学术道德,保证期刊学术声誉,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本刊邀请的审稿专家以及本刊读者均视同认可本公约,并请依此自律。



发布日期:2023-12-12    浏览: 3910